L‘m Arthur Kirkland‘s dog

结婚吧!(一)

  老坟头你是懂我xp的     服务员仏✖️社畜英雷就快走之前老坟头写的拓展

  

  在大学毕业后坚强的弗朗西斯决定到纽约从头到尾白手起家。但因弗朗西斯是出来驾到所以面试的好几家公司都不敢要他,要么是是嫌大学生麻烦,要么是嫌没经验,要么是嫌看起来不靠谱(?)总之弗朗西斯连续几天都毫无收获的会到租房。直到某天弗朗西斯因没钱交房租被赶了出来他此时没有感到烦躁也没有感到疲惫,一种他也无法形容的心情来到酒吧,想用仅剩的90美元买醉,他想大不了在街上将就一晚反正大街上躺着的又不会只有他一个。他想着走进了酒吧,正在招待大顾客的酒吧老板只看他了一眼就知道又是一个没钱的穷鬼因生活琐事来买醉的然后喝个烂醉如泥晕死去,于是就撂下一句请自便,就没管他了。弗朗西斯也没在意就找个位置坐下点了一杯价格不算高但度数刚好的酒就开始买醉,他看着酒吧里那些成功人士,他感慨万分:他感叹自己明明年轻却活得埋汰,感叹自己学历不低却没公司要(一定是公司的问题),感叹自己没钱到只能去街上将就睡。

  

        虽说如此但他旁边全是想搭讪和已搭讪的美铝帅锅(hh)这也不奇怪,弗朗西斯那张脸简直让人无话可说,蓝紫色的眼睛被酒精渲染上了一层朦胧使得更加诱惑迷人,一会用力张开又轻轻闭上,以及微微下垂的头,蒙蒙散散的金发、那点点胡须(?)和因酒精染上的微微脸红显得他成熟而动人,简直是让男女通吃的存在。回到现实弗朗西斯一一回绝了搭讪的人,继续买醉,那些人见搭讪未果就没再上前。他一直喝到意识模糊,在模糊的意识中临近关门的时候有一个人扶他走,那人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红茶味,一头金色短发,和很粗的眉毛。意识中那人把他扶上了车,然后然后……?他记不起来了他只知道他醒来就在酒店床上了,他看了看自己衣服还在不在后确定了那个人把他送到酒店就没有什么了,他不记得自己在纽约有朋友或家人他很好奇那个人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利益。但他的好奇就止步于此了毕竟他知道自己的处境。


        后面他一直在找工作,在第个二月底时他终于找到一份在餐饮店里当服务员的工作。在这段时间他经历了很多学会了很多。在那家店里买很多国家的食物也不会拒绝特殊人群,因此员工要会很多语言,会一定心理素质布拉布拉各种要求弗朗西斯的各个条件都对应面试条件,工资也十分不错实习工资每周有600~900美元,于是他果断决定去那上班。不出意外他在那工作了。

  陆陆续续几年就过去了,然而就在那天他工作时他的一生挚爱就那样出现了。“亚瑟?”眼前人一头乱糟糟的金发,碧绿的眼睛栩栩如生,稍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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